28日,北京地区正式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北京地区银行机构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仪式,共同宣布了上述消息。
自4月28日起,企业向北京地区银行提交开户申请,银行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的唯一性后,即可为企业开立对应的账户。
人行营业管理部相关人士介绍,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办理手续更加便捷,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提升。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材料即可“一次到行”完成开户。
当天,北京市还启动试点,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动产担保登记的统一登记、统一查询。
试点首日,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等7家机构通过统一登记系统完成了10笔动产抵押业务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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