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滨海公安大港分局接群众李某某报警,称其通过微信办理危险品押运证,并向对方支付费用1000元人民币,后发现该证件无法使用,怀疑被骗。
今年8月,一直在油田地区打工的李某某听说干危险品押运员挣钱多,随即动了心思,便找人要来一个办危险品押运证的微信号。经过联系,对方告诉李某某,先交报名费,考试时可以找他人替考,保证能过,等拿到押运证后再交齐考试费,李某某便将400元报名费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拿到邮寄来的押运证后,对方在微信里“指导”李某某扫描了证件上的二维码,显示出李某某的相关信息,李某某确定证件是“真”的,又通过微信转账交了剩下的600元考试费。李某某在找押运员的工作期间,偶然又扫描了证件二维码,发现第一次扫描出现的信息全无,感觉证件有问题便报了警。
警方立即对嫌疑人使用的微信账号进行调查,发现嫌疑微信账号内的钱款转入一张农行卡内。经侦查,该卡持有人傅某某(男,43岁,江苏连云港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过研判,该银行卡有生活消费记录,开户地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内。10月23日,大港分局红旗路派出所与市局刑侦局、分局刑侦三大队组织警力长途奔赴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开展侦查。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最终确定了傅某某的准确地址将其抓获,并在其家中搜查出涉案的嫌疑银行卡。随后民警连夜对傅某某进行讯问,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10月25日,民警将傅某某押解回津。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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