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2019年自治区专项资金地灾治理任务,共实施治理项目172个,投入资金1.26亿多元,项目惠及受地灾威胁的6万余人。项目承担单位及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人员将按各自职责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广西自然资源厅强调,地灾治理项目一经批准下达,原则上不能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内容。治理项目从任务下达之日起,应在不超过2年内完工,并进行初验。年内要全部完成治理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开工率应达50%以上,已开工的项目主体工程进度要达到30%以上、完工率要达到25%以上。各市(除北海、防城港外)至少完成2个地灾治理项目验收(含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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