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不能开车这我知道,可电动车怎么就不能骑了?”6月14日,南京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名醉酒男子骑行电动车,面对执法,骑车人十分不解。交警当即告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当天下午4点左右,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三中队警力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花神大道路口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地由南至北逆向驶来,十分危险,交警遂将其拦下并进行检查。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骑车人胡某满嘴酒气,人也站不太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显示,胡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胡某称,中午与朋友聚餐喝酒,餐后休息了一会儿,感觉自己骑电动车问题不大,就一摇三晃地骑着回家了,且行驶在逆向车道上,直至被查获。
交警现场对胡某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70元罚款,责令其将车推行,不准上路骑行。“醉酒不能开车这我知道,可电动车怎么就不能骑了?” 面对胡某的疑问,交警当即告知,《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明确规定,不得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酒后特别是醉酒后,人的反应及协调能力会大幅下降,骑乘非机动车辆同样非常危险。因此,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像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样,拒绝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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