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今天从上海城管执法部门获悉,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这两个环节是城管执法部门的主要执法对象。
《条例》施行后,截至7月6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9600次。其中,分类投放环节共检查居住区、宾馆、商场、医院、园区等单位1.28万家次,个人8253人次,共教育劝阻相对人6704起(其中单位3456起、个人3248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3367起(其中单位2552起、个人815起)。
期间,城管执法部门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0起,其中,立案对个人处以罚款15起。190起案件从具体案由来看,相关管理责任人未设置分类容器而被查处的案件占到了总数的62.1%,未分类投放的案件占35.8%,其余为违规收运类案件。
《条例》施行后,截至7月6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还检查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138家次,对存在混合运输、遗撒滴漏、标识不清等违规行为的4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后,还将持续对全市230家生活垃圾收运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避免出现混装混运等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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