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南昌出台了《南昌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深入分析整改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各类问题,不得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审批为营利性幼儿园或高收费幼儿园。
《实施方案》明确,所有小区配套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辖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50%的,应将移交给教育部门的和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的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园必须于2019年12月底之前开园;其中闲置或挪作他用的配套园,应于2019年12月底之前恢复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或由当地县区政府接管并交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民办普惠园。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要深入分析整改小区配套幼儿园存在的各类问题。对预计于2020年12月底以后建成的小区,要督促承建单位加快进度、提前建设,争取配套园于2020年12月底之前竣工。小区配套园作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不得将其审批为营利性幼儿园或高收费幼儿园,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已经举办为高收费幼儿园的,应于2019年12月底之前转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卢翔
中央机构|人大机构|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协机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驻外机构|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网络110报警服务|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备12018864号-15
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本站地图|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1917256|刊登广告|对外服务:访谈直播广告展会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