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
律师事务所案件播报
新浪娱乐讯 9月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范冰冰[微博]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因发布“范冰冰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诽谤性言论,被判连续七日发表致歉声明及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费用16万余元。此前,该网络用户曾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公开致歉、赔偿范冰冰相关损失,并因对范冰冰再度实施侵权行为而被主审法院加重判处。
中央机构|人大机构|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协机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驻外机构|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网络110报警服务|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备12018864号-15
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本站地图|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1917256|刊登广告|对外服务:访谈直播广告展会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