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1月3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政府办公厅3日对外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将扩大来琼工作外国高端人才许可范围,吸引各类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
办法明确,在海南省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其中A类指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人,其年龄不受限制;B类指属于海南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外国人才,其年龄不受限制;C类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海南省自贸区(港)建设所需,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根据办法,海南省重点产业园区内重点企业聘请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核实确认属于企业急需紧缺的,园区可为其申请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结合自贸区(港)建设实际,科技部门可为其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外国高端人才(A类)来海南工作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均可给予A类工作许可,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
其他外国人员(C类)采用人才指导目录、计点积分制、劳动力市场测试、配额等外国人才评价管理制度,依据“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进行管理,聘用单位根据目录聘雇所需人员。
办法明确,海南将引进和培育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培育和引进的外国技能人员,可按规定给予许可。
外国人来海南工作,可享受便利待遇,包括在创新创业等领域享受与国内人才同等待遇;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
海南建设自贸区(港)需要更多国际人才加入。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球83个国家的1592名外籍人员获得在琼工作许可证,以教学科研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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