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力争在2019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分“三步走”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
《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要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记者注意到,《方案》提出,将按照“三步走”的方式“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并列出了明确的时间进度表。其中,在2019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实现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辅以车牌图像识别、多种支付手段融合应用的技术路线,制定印发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在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中央与地方两级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系统联调联试,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并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快修订完善法规政策。具体包括:加快推进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出台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完善高速公路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明年新车型将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装置
为了加快ETC推广应用,《方案》要求制定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鼓励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
同时,加快现有车辆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还将组织发行单位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依托商业银行网点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确保在2019年年底前各省(区、市)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方案》还提出,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ETC车载装置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2020年7月1日起,新申请批准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车载装置。
■ 焦点
取消省界收费站并非取消收费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所谓“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非是要取消收费,而是将传统的人工发卡、收费、抬杆放行的方式转变为电子支付的方式,包括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记者了解到,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一部分具备条件的收费站将进行物理拆除,制作安全通行隔离防护栏、限速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等,可实现与常规车道同宽均速安全快捷通行。而对一些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收费站,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将暂时实行抬杆放行,后整体拆除。而在省界收费站取消后,出入口收费站还将保留少量的人工收费车道。因此,没有安装ETC的车辆可以继续采用在入口收费站领取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停车交卡交费的方式在高速公路行驶。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后,随着ETC安装和使用比例的快速提升,ETC车辆在出入口收费站都可以不停车快速通行。这有利于提高全网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节能减排、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减少尾气排放。同时,有利于降低高速公路的管理成本,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还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的用户体验,节省通行时间,真正实现一网畅通。
此外,记者从交通部获悉,截至5月18日21时,据初步统计,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海南、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14个省(区、市)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迅速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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