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为:北京市海淀区荷清苑社区内,垃圾分类指导员将分拣后的垃圾投放至相应分类桶内。中新社记者 张兴龙 摄
中新网客户端10月15日电(李金磊)10月14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针对生活垃圾的定义,增加了“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投放类别,包括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中央机构|人大机构|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政协机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驻外机构|友情链接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网络110报警服务|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中国新闻网站联盟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备12018864号-15
关于我们|人员查询|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本站地图|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1917256|刊登广告|对外服务:访谈直播广告展会无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