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小区!江苏宿迁市一小区物业拿出24万元给业主发红包

2019-10-23 09:20:0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听过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听说过小区物管给业主发钱吗?没听说过就对了,因为这是别人家的物管。据媒体报道,10月21日上午,江苏宿迁市一小区物业大厅里挤满了人,“听说能来物业领钱,大家都挺高兴的!”一位业主说,这个小区特别“壕”,这次拿出24万元给业主“发红包”。

这个小区一共有2000多户业主,24万元平均下来每户能分得大约120元,钱虽不多,但带来的体验无疑截然不同。业主花钱请物管,后者管理好小区,结余的收益归还业主,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受到尊重,原本这才是物管和业主之间的正常关系。可现实中并非如此,很多小区物管高高在上,别说“发红包”给业主,即便业主对物管不满意,要求换人也是障碍极大,有的地方物业人员与业主甚至为此大打出手,到底谁是主人,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乱套。

业主苦物管久矣,物管给业主“发红包”这样的新闻对多数人来说都像稀罕事。其实类似现象并非仅发生在宿迁一地,媒体梳理发现,苏州也有某小区业主从物管直接分得公共收益,而深圳一小区业主则非常给力,靠业委会努力收回小区配套设施,从而让业主受益。

同样是小区,为何地位、待遇有着如此大的差别?稍作分析不难发现,那些业主强势的小区都有业主委员会作为靠山,在这样一个组织内,由业主选出来的代表热心工作,做好监督、审计工作,这才赢得了主人的地位。其实,按照法律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以及电梯广告的相关收益等,都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具体如何分配,业主要和物业公司约定,前提是要有一个与物业公司对话的平台机制。

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即便有热心业主,也有心无力,无法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博弈,于是一盘散沙的业主只能处处受制于物业公司。所以说,业主日常的权益,无论是对公共收益的处理,还是对聘用物业公司的自主权,最终还得靠业主自己争取。在利益面前,物业公司当然不会轻易让步,加上行业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规则,它们更有底气以我为主。

那些“发红包”给业主的物业公司,绝不是因为觉悟高,而是因为业主够给力。成立业主委员会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正常且规范的操作,当然,光有业主委员会还不够,业主必须勤勉付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才能发挥出来。这两个环节中,建立业主委员会是从0到1的过程,而业主委员会后续的工作是从1到2的过程,相对来说,前者是最重要也是最艰难的,其中涉及很多组织方面的细节,需要在实践中磨合。如今很多小区都没有设立业主委员会,个中原因较为复杂,而业主要提高自我治理自我组织的能力,这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这些年,物业公司与业主和谐相处的新闻多了起来,除了业主委员会工作足够给力,物管这个行业确实也在发生微妙的变化。一个行业的规则不可能铁板一块,会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业主委员会应该成为每一个小区的配套“软件”,与此同时,物业公司是否也要审时度势,重新审视自己的角色?业主和物管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相信物管“发红包”这样的现象,就不会成为新闻而受到人们的关注和艳羡了。

[责任编辑:L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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