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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11月10日讯(记者 王玉龙)近日,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潍坊市农药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全市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该《办法》明确,农药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公正、全面覆盖、量化分类的原则。潍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药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工作,每两年评定一次。分类评定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许可、产品登记和委托加工、人员配备、生产条件、生产管理等。量化分类设优秀、良好、一般三类,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
农药生产企业的评定类别是农药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对A类农药生产企业,除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减少常规监管检查,鼓励做大做强;对B类农药生产企业,实行常规监管指导,引导企业优化提升;对C类农药生产企业,加大监管指导力度,对监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断增强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能力。
责任编辑:赵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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