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案黑名单公开曝 10家企业及个人店铺因失信严重上榜

2019-11-26 08:30:34    来源:东北网    

近年来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持续加大,昨日公布了2015年10大消费维权案件黑名单,引起社会关注。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相关要求,市文明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2015年全市10大消费维权案件黑名单,对诚信缺失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上了黑名单的有: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武汉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金马凯旋家居(徐东)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湖北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骏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标题:消费维权案黑名单 10大维权案涉嫌诚信缺失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百城康祺健身房失信

【案件详情】鞠女士2015年7月在汉阳大道577号“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办理了三张健身卡,充值9000元,商家承诺7月底开张,截至2015年10月仍没开张,消费者要求退卡。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9000元。

【点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十三条,消费者退款要求合理。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预付卡投诉举报5346件,占全年各类投诉举报总量5.95%,其中健身预付卡投诉举报1396件,占预付卡投诉的26.11%。

案例二

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黄先生2015年7月19日在江兴路“武汉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支付5000元押金,合同约定8月31日提车,截至9月底商家仍未提供车辆。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已经于10月6日提到车,并得到商家1000元的减免补偿。

【点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消费者可以要求被诉方及时履行约定并承担违约责任。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交通工具投诉举报8650件,同比增长44.75%,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的16.21%。

案例三

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熊女士2015年8月30日在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婚姻介绍合同,支付25000元费用,由于商家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款。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在扣除200元手续费后全额退款,消费者已收到24800元退款。

【点评】本案例中,被诉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婚姻中介投诉举报274件,同比增长23.42%,占服务类投诉举报总量的0.75%。

案例四

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出售灶具造成伤害

【案件详情】2015年7月24日程先生在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购买佛山市顺德区雪尔顿电器制造厂生产的RO8SPAM牌150款燃气单灶二台,商品价值115元,做饭时一灶具爆炸,程被烧伤,要求生产企业赔偿。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8月27日双方签订协议,商家现场赔偿5500元。

【点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四十条,被投诉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燃气灶具投诉举报230件,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0.43%。

原标题:消费维权案黑名单 10大维权案涉嫌诚信缺失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五

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产品质量纠纷

【案件详情】熊先生购买的苹果手机,由于充电故障,去年11月按苹果官网换机规定,在中山大道1044号“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支付2500元换机,但拿到的新换手机仍不能正常充电。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被诉方未履行公司“三包”承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为消费者更换了一部全新整机。

【点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消费者更换的要求是合理的。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通讯产品投诉举报8589件,同比增长9.23%,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16.1%。

案例六

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徐女士的父亲(80岁老人)2015年10月16日参加“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养生养老公寓计划”活动,商家向其推销了“养生养老公寓计划”,签订了《会员养老服务预订合同书》,并支付50000元价款。商家口头承诺“养生养老公寓计划”为理财性质,三年后投诉人可以得到65000元收益,现发现商家承诺的收益与实际不符,商家提供的并非理财产品,因此,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该公司在扣除工本费100元后,退还其父养生养老公寓计划理财保险服务款49900元。

【点评】本案中,消费者与被诉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条件是“7日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投诉人在7日内提出解除合同要求是合理的。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社会福利服务投诉举报6件,同比下降33.33%。

案例七

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虚假宣传

【案件详情】冯女士反映台北一路天下国际3单元5楼1号“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以旅游的名义,组织老年人到山东购房,老年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乳山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滩分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现场宣传“有高铁可以到达山东乳山银滩小区,买了房子不住可以出租,一天就可以收租1000元,结果发现该楼盘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开发商答应退还消费者所交的9.9万元购房款。

【点评】本案中被诉方未能如实告知消费者所销售楼盘的真实信息,涉嫌误导消费,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被诉方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房屋投诉举报500件,同比增长41.24%,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0.94%。

原标题:消费维权案黑名单 10大维权案涉嫌诚信缺失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八

金马凯旋家居(徐东)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用品质量争议

【案件详情】2014年10月吴女士在武汉金马凯旋家居(徐东)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购买一套床价值3880元,使用过程中出现床体变形等现象,商家2015年4月为其更换新床垫,使用半月后发现床垫出现破损。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金马家居全额退款。

【点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家居用品投诉举报4785件,同比增长7.29%,占商品类投诉举报总量8.97%。

案例九

湖北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问题

【案件详情】常州市消费者高先生2015年11月在东西湖区湖北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邮购黑五类福寿饮(冲饮),价值2300元,该产品宣传“具有抗衰老、护脑、护心、养血补肾等功能”,实际该商品只是食品,没有所宣传的疗效,消费者要求退货。

【处理结果】经工商部门调解,被诉方全额退款。

【点评】被诉方在销售的食品中,使用了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消费者要求退款的要求是合理的。

【数据分析】据12315统计,2015年度保健品广告宣传投诉举报557件,同比增长121.03%。

[责任编辑:L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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